通知公告
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
时间:2023-05-29

各二级学院,各教学单位:

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管理,严肃考试纪律,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,全面考核学生对知识的掌握和运用,以考辅教、以考促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期末考试时间安排

本学期所有课程考试需于 2023 年 7 月 7 日前完成。

各位秘书应在 2023 年 6 月 8 日前登录“一站式服务平台”完成除公共课以外的所有课程的排考工作。考生可登录“阳光学院一站式服务平台”陆续查询各门课程的详细考试安排。

二、加强考试及考务培训的管理

1.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。各二级学院、各教学单位应成立由主管教学工作的领导为组长,以专业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,研究和布置有关工作,包括组织复习、辅导答疑、命题、试卷送印、监考、巡考、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等各个环节的组织、检查和监管工作。

2.开展考务培训。各二级学院、各教学单位要开展考务培训,门组织所有教师(特别是新入职教师)认真学习《阳光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》中的各项规定,强调所有教师均应履行监考任务,切实提高监考责任意识。

3.加强巡考工作。考试期间应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考场检查学生考试纪律、监考教师履行职责等情况,期末集中考试周及重点课程考试要加强巡视人员配备,增加考场巡视的次数和停留时间,并做好记录,从严治考,考试舞弊的情况应在 24 小时内上报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及时严肃处理。

4.进一步规范试卷评阅和成绩评定工作管理。按照《阳光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》、《关于加强课程教学过程性考核的指导性意见》、《阳光学院本科生课程重新修读学习管理办法》有关规定,对全体教师特别是新入职教师开展命题、试卷评阅、平时成绩考核和记录、综合成绩评定、试卷分析、试卷装订和存档等方面的培训工作。

5.加强学生诚信教育。各二级学院要多渠道、多方式做好学生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,强化学生自我管理,组织学生认真学习《阳光学院学生违纪处分条例(修订)》(阳光学〔2021〕12 号),确保每个学生清楚地了解考试违纪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性,坚决杜绝各类考试违纪、作弊行为,要强调考试的目的、要求和纪律,通过考试纪律和典型事例的警示,教育学生要以正、诚实的态度对待考试,培养学生诚实、守信、遵纪、守法的品德和作风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1.考试日程查询:学生可登录“阳光学院一站式服务平台”查看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(考试安排一般提前 1 周左右发布)。查询路径:一站式服务平台→考务服务→考试安排。

2.重修学生若未成功报名重修,不能参加期末考试及补考。

3.学生确实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考试需办理缓考手续,即学生登录“阳光学院一站式服务平台”发起缓考申请。

4.考生要求:学生务必带好学生证或身份证。如因特殊原因造成证件不齐的,须持所在学院出具证明(附照片)参加考试。严格遵守考场纪律,听从监考教师指令,配合安检,除携带必要的考试用品外,其它所有物品(包括空白纸张、手机等电子设备)不得带入座位,主考教师另有规定的除外;已经带入考场的手机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,与其他物品一起集中放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,不得随身携带或带至座位附近。

四、其它工作安排

1.成绩录入:各位教师须按《阳光学院课程考试管理规定》完成相关工作。成绩须在考试结束后的 7 天内完成录入,成绩录入前先做成绩类型确认,其中选择百分制时平时成绩、期中成绩、期末成绩的占比必填且和为 100 才能确认,占比为 0-100 之间的整数,确认成绩类型才能录入。成绩类型一旦确认无法更改。绩打印一式两份由本人及专业负责人(教研室主任)签字确认后,一份装入试卷册,一份交学生所在学院。各二级学院、各教学单位应及时检查成绩录入情况,并督促教师完成此项工作。

2.成绩查询:学生可登录“阳光学院一站式服务平台”查询成绩(用户名和密码与选课时相同),查询成绩前须客观公正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予以评价。学生应在离校前尽量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,为下阶段学习做好准备。

3.补考工作: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第一、二周进行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五、考试监督投诉

对于在考试过程中发生的学生违纪作弊、监考流程不规范、监考人员不负责任等情况,全校师生可通过电话和教务处邮箱(jwc@ygu.edu.cn)向学校反映,学校将根据考场视频录像等信息进行核查,并给予正式答复和处理。

请各二级学院、各教学单位务必通知到全体教师和学生。

阳光学院教务处

2023 年 5 月 29 日